台湾大乐透玩法规则
► 基本玩法
大樂透是一種樂透型遊戲。您必須從01~49中任選6個號碼進行投注。開獎時,開獎單位將隨機開出六個號碼加一個特別號,這一組號碼就是該期大樂透的中獎號碼,也稱為「獎號」。您的六個選號中,如果有三個以上(含三個號碼)對中當期開出之六個號碼(特別號只適用於貳獎、肆獎、陸獎和柒獎),即為中獎,並可依規定兌領獎金。
各獎項的中獎方式如下表:
中獎方式 | 中獎方式圖示 | 獎項 |
與當期六個獎號完全相同者 | 頭獎 | |
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五碼+特別號 | 貳獎 | |
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五碼 | 參獎 | |
對中當期獎號之任四碼+特別號 | 肆獎 | |
對中當期獎號之任四碼 | 伍獎 NT$2,000 | |
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三碼+特別號 | 陸獎 NT$1,000 | |
對中當期獎號之任兩碼+特別號 | 柒獎 NT$400 | |
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三碼 | 普獎 NT$400 |
► 獎金分配方式
- 1.當期總投注金額(銷售收入)乘以總獎金支出率即為當期『總獎金』。本遊戲之總獎金支出率=56%。
- 2.伍獎獎金固定為每注新臺幣2,000元;陸獎獎金固定為每注新臺幣1,000元;柒獎及普獎獎金固定為每注新臺幣400元。
- 3.頭獎至肆獎之實際中獎金額係由總獎金扣除伍獎至普獎後之餘額,再依下列獎金分配比率及實際中獎注數分配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
獎項 | 頭獎 | 貳獎 | 參獎 | 肆獎 | 合計 |
獎金分配比率 | 82% | 6.5% | 7% | 4.5% | 100% |
- 4.如當期頭獎有人中獎,且當期頭獎分配加計上期頭獎累積獎金後,仍未達新臺幣1億元時,當期頭獎獎金以新臺幣1億元整計算。
- 5.頭獎至肆獎開獎後若無人獲得各該獎項,其獎金將累積納入次期各該獎項。
- 6.伍獎至普獎係採固定獎金方式分配之,惟如因熱門號碼開出,致使伍獎至普獎獎金合計超過當期總獎金之65%時,伍獎、陸獎和柒獎仍依原固定金額分配,普獎獎額改依當期總獎金之65%扣除伍獎、陸獎和柒獎獎金總額後由普獎中獎注數均分(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其餘各獎〈頭、貳、參、肆獎〉仍依原分配比率分配之。
► 投注方式及進階玩法
一、使用選號單進行投注:
* 注意,在同一張選號單上,各選號區可分別採用不同的投注方式。
選號單之正確劃記方式有三種,塗滿 、打叉或打勾,但請勿超過格線。填寫步驟如下:
1.劃記選號
A.自行選號
在選號區中,自行從01~49的號碼中填選6個號碼進行投注。
在選號區中,劃記「快選」,投注機將隨機產生一組6個號碼。
您也可以在選號區中選擇1~5個號碼,並劃記「快選」,投注機將隨機為你選出剩下的號碼,產生一組6個號碼。
以下圖為例,如果您只選擇3、17、34、41等四個號碼,並劃記「快選」,剩下二個號碼將由投注機隨機快選產生。
您可以在選號區中選擇7~16個號碼進行投注,系統將就選號單上的選號排列出所有可能的號碼組合。
例如您選擇用5、10、18、24、32、33、47等七個號碼進行投注,
則投注機所排列出的所有號碼組合將為:
第一注:5、10、18、24、32、33
第二注:5、10、18、24、32、47
第三注:5、10、18、24、33、47
第四注:5、10、18、32、33、47
第五注:5、10、24、32、33、47
第六注:5、18、24、32、33、47
第七注:10、18、24、32、33、47
系統組合所產生的總注數和總投注金額將因您所選擇的號碼數量而異。請參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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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選號區中選擇5個號碼進行投注,系統將就您的選號和剩下的44個號碼,自動進行配對,組合出44注選號。
如果您選擇用1、2、3、4、5等五個號碼進行投注,
則投注機所排列出的所有號碼組合將為:
第一注:1、2、3、4、5、6
第二注:1、2、3、4、5、7
第三注:1、2、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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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注:1、2、3、4、5、48
第四十四注:1、2、3、4、5、49
* 注意,每次系統配號將固定產生44注,投注金額固定為新臺幣2,200元。
您可以選擇就您的投注內容連續投注2~10期(含當期),您的投注號碼在您所選擇的期數內皆可對獎,惟在多期投注期間不得中途要求退/換彩券;如您在多期投注期間內對中任一期的獎項,可直接至任一投注站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指定兌獎處兌獎,不需等到最後一期開獎結束。兌獎時,投注站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指定兌獎處將回收您的彩券,並同時列印一張「交換票」給您,供您在剩餘的有效期數內對獎。
► 券面資訊
注意事項:彩券銷售後如遇有加開期數之情況,預購及多期投注之期數將順延。若彩券上的資料和電腦紀錄的資料不同,以電腦紀錄資料為準。